“保护一个‘地标’,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4月18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系列活动——“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活动启动仪式在宣威举行。
启动仪式上,宣威火腿产业服务中心对“宣威火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和宣讲,当场与2家企业签订了“宣威火腿”证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获准使用“宣威火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11家火腿企业作了产品原产地承诺。
“要想使‘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发挥出真正的经济效益和价值,不能只注重‘宣威火腿’地理标志产品的前期申报、注册、认定,更应注重‘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的司法保护作用。”启动仪式上,曲靖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陈铭军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了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的地理标志侵权表现形式,以及如何维权等方面作了介绍。
据介绍,加强地理标志保护,需要把关“宣威火腿”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稳定提升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规范“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重视销售环节正当使用;加大“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宣传,积极维护“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合法权益;加强“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监管,开展行政执法保护;提高终端消费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点强化司法保护,为“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构建司法防护栏。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将严格界定地名“正当使用”的条件,防止“打擦边球”的行为侵害“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的声誉,加强对“合法来源”抗辩的审查,严格“合法来源”的举证责任分配,降低“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的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