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地理标志产业网网站!
打假维权

擅自印制标注有他人地理标志的包装被罚

2023/1/17    来源:江苏市场监管    作者:地理标志产业网  浏览次数:1479

      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典型案件,并于近日公布了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无锡市某印刷厂侵犯“甘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也入选了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该案表明擅自印制标注有他人地理标志字样的包装也侵权。

      2022年1月17日,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无锡市某印刷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车间内堆放着包装主体部位标有“甘露特产青鱼”字样的包装盒3800只。经查,无锡市锡山区鹅湖水产协会在第31类商品“青鱼(活)”上获准注册“甘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当事人于2021年11月初,受无锡市某膳食公司委托,未经审核查验,且未经“甘露”商标权利人的授权,擅自加工印制在显著位置标注“甘露特产青鱼”等字样的礼品包装盒。截至案发,当事人共印制包装盒6000只,违法经营额共计1.296万元。

      当事人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2022年7月14日,锡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包装盒、罚款1.296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对权利人的“甘露”商标授权手续予以规范,并加强对周边印刷单位、青鱼养殖销售单位的普法宣传,指导经营户合法使用“甘露”证明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