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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维权

让执法更有温度,四川某代理公司涉嫌伪造地理标志申请材料适用“首违不罚”

2023/2/16    来源:武侯检查    作者:地理标志产业网  浏览次数:990

      自2022年出台一系列助企惠企举措以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方面的新举措,依法实行“首违不罚”,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保护企业不因“小错”影响生存和发展,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月13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在四川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地理标志申请材料案中,该代理机构因首次违法就适用了“首违不罚”。

 案情简介 

      当事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XX白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材料中的《XX县志•1993-2006》复印件所记载的关于“XX白酒”的内容与国家图书文献收藏机构收藏的上述书籍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国家图书文献收藏机构收藏的上述书籍中并无相关记载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之规定。

 处罚结果 

      当事人是首次违法,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县地方志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当事人所提供的《XX县志•1993-2006》的图书封面、版权页、“XX白酒”内容页复印件确系县地方志办公室提供,当事人并无主观恶意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